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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将实施 民营快递面临三大考验
2009-09-15 11:1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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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将实施 民营快递面临三大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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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商报 发布日期:2009-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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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几个月的新《邮政法》终于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新《邮政法》里的“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的规定将使我市数百家民营快递公司置于极为尴尬的生存环境,消费者则普遍认为,新法是减少快递纠纷的一个有力途径。 考验一:信件业务将由邮政专营 昨日,不少民营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新《邮政法》规定“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也就意味着平时占据快递公司三分之一的信件业务将由邮政专营,他们的业务范围将大量萎缩。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信函业务是快递中不可少的一部分,严重点说可以关系到快递公司的生死存亡。 考验二:设置资质门槛 新《邮政法》中对快递企业资质设置的门槛也成为民营企业关注的焦点。新《邮政法》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市工商局统计显示,仅包含“快递”两个字的企业在我市就占到了150多家,再加上其他名字注册的,受新《邮政法》影响的民营快递企业在我市数量可达数百家之多。我市快递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仅36家,注册资本能达到新法规定标准的企业数量目前仅占快递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若新法实施之后,我市将有很多快递公司可能关门。 考验三:快递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此外,新《邮政法》也首次规定快递人员必须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新法规定,申请同城快递、跨区域快递以及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其从业人员必须拥有不同比例的初、中级快递业务员资格,其资格主要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来认定。这表明,以后我市快递从业人员将持证上岗位。 对于“生存问题”,我市几家大的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无法答复,但他们近日都在忙着与总公司沟通,相信总公司会有策略进行调整。 而相对消费者而言,部分人相信,对于新法的实施,有利于减少快递纠纷。“因为对民营快递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不可否认他们势必会做得更好,并且素质会显著提高,那自然纠纷就少了。”消费者高先生说道。 据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数据统计显示,去年共受理快递服务行业投诉603件,而今年截至昨日,已受理快递类、速递类投诉200多件。 业内人士表示,新法的实施,将对我市整个快递行业进行一场“大换血”,一些口碑差、实力弱的快递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而生存下去的快递企业无论是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上,都会提升一个档次。(作者:吴数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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